$ 0 0 路人失足跌落护城河溺亡 法院判住建局担责20% 原告的儿子姚元失足跌入护城河内,造成溺亡。家属认为城市河道护栏的建设和管理部门,未依法建设护栏,且未作任何警示标志警告路人注意危险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遂将福建省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告上